根据国家颁布的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的规定,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。

1、具有脚踏骑行能力;

2、具有电驱动或/和电助动功能;

3、电驱动行驶时,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 25 km/h;

4、电助动行驶时,车速超过 25 km/h,电动机不 得提供动力输出;

5、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应当小于或等于 55 kg;

6、蓄电池标称电压应当小于或等于 48 V;

7、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当小于或等于 400 W。

电动车3c认证标准如下:

1、车辆类型。电动车分为电动自行车、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三大类。

2、速度限制。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5km/h,电动轻便摩托车的最高车速可以超过50km/h,而电动摩托车的最高车速可以超过50km/h。

3、整车质量。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(含电池)不得超过55kg,电动轻便摩托车的整车质量可以超过55kg,电动摩托车的整车质量也可以超过55kg。

4、脚踏骑行功能。电动自行车必须具备脚踏骑行功能。

5、电池规格。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标称电压不得超过48V,电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得超过400W。

6、认证要求。所有电动自行车必须通过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(3C认证),并获得相应的认证标志。